致广大领导、新闻媒体:
为人儿子的我,看着年老54岁的老爸被公权压迫得已不成人样,却又投诉无门!2010年11月至今,到省上访5次,到市上访6次,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现脆求广大媒体记者,为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谐,做做好心,报道龙门县某领导的所作所为!
朱湛明,是龙门县天信实业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2010年2月,龙门县土地储备中心非正式地口头通知我,位于金龙大道边109410平方的土地要收回,用来兴建龙门县公安局办公大楼,并告知我将以150元/平方米的价格补偿给我,我公司认为此价钱与评估价1450/平方米的价钱相差太悬殊,于是,我公司表示不同意。便有了下来长达两年的动用公安、检察、国土、地税强征我土地的无耻行政行为!我想当中的某些原因,眼睛雪亮的领导、媒体们,你们是懂的!
2010年5月至6月18日期间,龙门县检察院对我爸进行三次问话,内容均涉及我公司的土地。为此事,我找到检察院院长,他说:不是土地问题,是案件问题,说是三年前有人举报过此事。最后,2010年6月18日被以 “对单位行贿罪”刑事拘留。(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冤枉啊!)
8月,龙门县地税局清查我公司成立以来的所有涉税项目,我认为对我公司执法不公,找到地税局领导,他说:龙门县公安局局长和检察长每星期都亲自过来督办此事,他也没办法。
2010年11月至2012年底,龙门县国土局与县政府联合发文七次,并登报正式撤销我公司于2003年依法取得的两本土地使用证,限我公司7日内缴回土地使用证,否则,将公示废止。涉及的土地总面积为109410平方米,评估价值共约2500万元。
时至12月20日,我多次到省、市、县信访局上访都没结果,没解决问题,从来也没有相关领导找过我们。并且,还在我土地上施工,我们多次到工地上要求停工,公安局说我们是阻挠施工,要抓人!(有相关照片证据)
2011年2月15日星期二早上,龙门县公安局一名退休部吴鉴营打电话给我说,你们土地上的建筑物要在三天内自行拆除,否则,县政府将强行拆除!只字没提及过补偿问题!
2011年3月,公安局经侦处正式传唤我爸,询问我公司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情况,并告知我,此事已立案调查。
时至2012年3月,公安局大楼已盖好,并已经占用我部分土地!
上述众多行政机关对我公司行政行为,我公司的土地又位于黄金位置,据我了解,当中是龙门县某领导与房地产开发商勾结,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以兴建公安局办公大楼为名,操纵公、检、法、税等部门,征地过百亩,实为低价帮房地产商拿地!!!这也是龙门县公开的秘密了,为此,我恳求广大领导、媒体前来调查!!!!千恩万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