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商业诈骗引来一股关于社会维稳与商业利益间如何权衡的热潮。常州市女老板被骗2.72亿资产,半辈资产一落而空,所收购常州丰岛置业有限公司 “被破产”,一次次遭遇犹如晴天霹雳,让一个女子饱受打击。惨遇的背后,是一个地区对于社会维稳与经济利益的权衡。
2011年8月,江苏省常州市企业家吴美仙和陈庄灵以2.72亿元合同价收购了常州市丰岛置业有限公司。因诈骗11亿多人民币,2012年5月22日,参与丰岛公司的实际负责人陈晓飞被执行逮捕。
至此,吴美仙依旧遭遇上亿资产被骗,收购企业遭破产的困局。一名普通的企业家,一个上十亿资产诈骗案件,一个个铁证的事实,最终,常州市政府亦然选择了对常州的稳定工作。企业利益与社会稳定之间,是一个女企业家半辈子的积累和沉淀所付出的代价,在社会稳定与经济利益之间,我们更渴望能得到权衡。企业家对于社会的经济贡献率是不可忽视的,是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甚至一个国家不可泯灭的力量。
商业欺诈是在市场交易、投资、服务过程中,通过虚构隐瞒事实、发布虚假信息、签订虚假合同以及夸大宣传等手段,误导、欺骗单位和个人,骗取钱财和各种物质利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以牟取利益为目的,以欺骗为手段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商业欺诈本是社会稳定的大敌之一,是对社会的极大危害。一个经济骗局如果不加以制止和处罚,如何让民营企业家重塑信心,让企业在宽阔自由的社会环境中为国家和地区经济做出贡献。中国自古就有居安思危的观念,今天要探讨国家和社会稳定的问题,不仅仅是停留在保障每一个普遍百姓的生活起居,在经济发展迅猛的经济时代,在做好长治久安的同时,我们需要让每一个人充满幸福,心存希望。
在我国的企业发展中,企业破产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二是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常州市政府理应对整个程序了如指掌,铮铮铁证一触即化,轰然倒塌。
也许对于一个城市的发展,不希望出现任何有碍正常社会发展的情况出现,但是,回避并不能解决问题,牺牲一个企业,也是给千千万万的企业家埋下隐患的种子。发现问题,需要正确的方式去解决问题,所谓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牺牲个人利益的方式也值得商榷的。在现在通讯设如此便捷发达的情况下,千万不可忽视人民群众的力量。我们需要向受害者伸出援手,为了维护所谓的形象而使受害者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尤为社会道德和法制建设。
一张所谓的破产裁定书让一个饱经沧桑的弱女子用半生积攒下来的积蓄和资产一落而空,留给社会的是一个关于社会稳定与合理经济利益间平衡的思考,原本并不冲突甚至是相辅相成的两个社会利益群体硬是被隔离开来做出选择。
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基础是一切的根源,但也并不是要牺牲正当的社会经济利益。民营企业家也是广大人民中的一员,也需要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和支撑,社会利益间需要的是利益均沾,才能正常发展,顺利前行。(邹昕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