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2012年5月至9月,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了电线电缆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主要依据GB/T 12706.1-2008《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第1部分:额定电压1kV(Um=1.2kV)和3kV(Um=3.6kV)电缆》、GB/T 5023.5-200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5部分:软电缆(软线)》、JB/T 8734.3-199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第3部分:连接用软电线》等国家、行业标准,对绝缘与护套厚度、绝缘与护套老化前后拉力、绝缘与护套失重、绝缘热延伸、绝缘收缩、导体电阻、曲挠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共对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和新疆等10个省(自治区)1255家企业生产的1762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产品1554批次,不合格产品208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8.2%。
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为护套失重、绝缘性能、结构尺寸、导体电阻等项目指标不合格。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护套失重项目有44批次产品不合格,占该类产品不合格总批次的55.0%;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绝缘性能项目有54批次产品不合格,占该类产品不合格总批次的67.5%;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电线绝缘最薄处厚度项目有7批次产品不合格,占该类产品不合格总批次的6.7%;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电线曲挠试验项目有25批次产品不合格,占该类产品不合格总批次的24.0%;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电线热冲击试验项目有15批次产品不合格,占该类产品不合格总批次的14.4%;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电线标识内容检查与产品表示方法检查项目分别有11批次、40批次产品不合格,占该类产品不合格总批次的10.6%、38.5%。
国家质检总局已通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责令本次联动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理。
不合格产品名单:http://www.cqn.com.cn/news/xfpd/ccgg/gjcc/2012/6413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