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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 转帖正大不光明,感恩节致正大集团高层的函-谁为职业经理人的名誉负责   转帖正大不光明,感恩节致正大集团高层的函-谁为职业经理人的名誉负责 Empty周四 29 十一月 2012, 17:03

各位正大集团卜蜂莲花高层领导,

我是焦丽华,于1996年7月大学毕业后进入卜蜂莲花从事助理采购工作。由于工作勤奋刻苦,业绩名列前茅,98年被提升为采购员,从1999年至2003年先后被提升为采购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2004年晋升为采购部助理副总裁,2006年起升任助理资深副总裁,期间还兼任了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一职。

应采购总监要求,2009年我调任干货ACD,期间,在我和同事的共同努力下,部门业绩由原来的倒数30%进入公司前列,当年我带领的这个团队为公司创造的利润占到整个商品部50%以上,08年与09年利润环比,部门的增长率处公司前列。

但自2010年9月3日起,不知公司出于何故,接人事部通知我被要求带薪停职接受调查。出于对自己职业操守的信心以及对公司的信赖,我静候在家,等待调查结果。至2011年8月3日,三百多天里,公司对我的调查既不能给出理由,也未给出任何结论,我曾多次向公司询问调查进展,期间2011年5月6日我还与上海项目总监Sontaya会面,要求公司尽快提供调查报告,Sontaya当着其他同事的面还答应尽快给我调查结果,恢复我的工作。

接受数百天的停职调查,给我的家庭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年迈的父母因此事担心不已,年幼的儿子经常问“妈妈怎么一直在家不上班”,我心里也越来越烦躁,为避免家人的担心,我只能佯作已恢复工作,早出晚归,作出还在上班的样子。心里压抑时,只好谎称出差去外地平复心情。我曾向公司递交过休假单还被人事部经理退回,她亲口跟我讲“你在停职调查期间可以自由支配时间,不用提交休假单”(有在场的同事和退回的休假单为证)。为了确保我能够及时有效地接收公司的信息,我还于2011年8月1日和8月3日二次通过电子邮件和一次手机短信方式通知公司人事经理,人事总监刘萍Stephanie,项目总监Sontaya,以及主管法务及人事工作的俞忠德主任等,要求他们有事用电邮或短信与我联系,且收到俞主任指示其秘书Lina发给我的手机短信,告知我人事部和法务部均已收到了我的邮件和短信。内容如下:“Joy ,你好!我是Lina,现在是俞主任的秘书!刚刚Stephanie来把你的函给他看了,他让我转告你,到目前为止,他尚未介入你的案子!他做事是公正的!”如此确认我的邮件和短信人事部和法务部均已收悉,我这才放心。

谁知在我发出电子邮件及短信后,人事部自2011年8月3日至8月19日,明知我不在上海(快递员反馈)向我连续发出经过公证了的5封快件至我上海住址。由于我不在家中,故家人将快件原封退回,并告知投递员,我会于8月底回沪。而人事部在明知我无法收到投递到家中的快件,既没有通过电子邮件也没有通过手机与我取得联系,告知公司的意图。却在得知我月底将回沪的情况下,抢先在8月25日竟以旷工的名义对我单方面作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至此,我才明白公司原来是要恶意将我除名,我百思不得其解,这么多年来我到底做过什么对不起公司的事情,公司竟会不顾颜面,根本就不顾及为他服务十五年的员工的名誉和前途出此烂招。我从相信公司到对公司的决定产生了疑惑:

1.
是谁以何种理由让我在家接受停职调查?

2.
是谁在我停职调查期间负责调查,他们的结论又是什么,为何直至今日,即使在一中院庭审法官已要求公司提供,仍然没有调查结果?

3.
是谁可以违反公司的政策(停职调查只允许一个月),违反公司规定,极大地浪费公司资源。

4.
又是谁可以置员工的名誉和前途而不顾,且不惜顾及所有同事对此事的观感,误导决策层,作出以旷工的名义而开除我的决定?

我试图与公司高层沟通但均未果,无奈之际我不得不向仲裁和法院求助。没想到代表公司的法务在庭上竟全然否定上述我与公司电邮短信沟通的全部事实,甚至为逃避追责,不惜谎称俞忠德不在公司任职。

这可完全不是我所了解的公司啊。谢国民董事长曾不止一次在公司的高层会议上教导我们要诚信公正、仁义善良。在公司总部的电梯上赫然还有一对对联时刻提醒我们:诚信仁义天赐宝
慈爱和气地生金

难道无故停职至今都拿不出调查结果的行为是正义的吗?

难道趁我不在家,蓄意寄投5份公证过的快递来为开除做铺垫,人事部有5封公证的时间却没有1分钟可以打电话或电邮通知到我,不以通知为目的,难道这种举措是仁慈和善意吗?

难道指使法务部的员工在庭上公然撒谎否认收到过我的邮件,否认不知谁是Joy Jiao(人事总监刘萍Stephanie曾将我的第一封邮件作了转发,还由法务带到仲裁)并谎称俞忠德并非在公司任职,还有诚信吗?

我才明白他们真正的目的是为了掩盖他们的工作失职而带来的后果,且不惜牺牲员工和公司的利益,保全他们自己的饭碗。我真不敢相信公司的法务部和人事部竟操控在这些无正义、无善意、更无诚信且专业知识匮乏的人手中。人事部和法务部对整个公司的运作起到极其关键的作用,其工作的每一个细节无不影响到全体员工对公司管理的认同和员工对公司文化和价值取向的尊重。如果,全体员工果真了解公司会用这种方式来对待勤奋工作付出的同事,员工的道义感和工作士气将会受到极大的折损,试问这样的公司在市场的竞争中会成功吗?

感恩节,我无意伤害我曾为之奋斗和热爱的公司,公诸此案的细节实是因为痛心疾首,为正大集团在中国大地拥有如此资源优势,如今的卜蜂莲花却在中国市场近年来逐年下滑,上市公司大幅亏损而悲哀。

或许我们通过此案会得到一些启迪、认知或明白公司的整个团队在运作当中所存在的真正短板,从中为卜蜂莲花重新绽放获取一些有用的东西。

同时也希望正大集团承担起对一个职业经理人名誉负责的责任,令正大二字真正名至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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