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小孩6年前被撞重伤 亳州市交警三大队是否不作为?
正义在线网讯:近日,一篇标题为《安徽亳州: 11 岁儿童 5 年前被撞重伤 肇事者逍遥法外》 的网帖在天涯社区、猫眼看人等各大论坛广为流传。记者近日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后,发现网帖《安徽亳州: 11 岁儿童 5 年前被撞重伤 肇事者逍遥法外》所反映的内容属实。
据了解,《安徽亳州:11岁儿童5年前被撞重伤 肇事者逍遥法外》的发布者是安徽亳州市谯城区谯东镇辛阁村人张四化,张四化的儿子张明明今年11岁,交通事故的被害人,案发时张明明年仅6岁。张四化表示自己所发的网帖属实,并愿意就所发的内容负法律责任。
记者在网帖《安徽亳州: 11 岁儿童 5 年前被撞重伤 肇事者逍遥法外》上看到了张明明被撞的时间是 2007 年 8 月 28 日 。网帖称,那天下午 2 点左右,张明明在家门口的乡村路上被杨 志山(外号大牙子)所驾驶的黑色桑塔纳撞到在地。
车祸造成张明明肝破裂,股骨干骨折,颅脑外伤,失血性骨折,右股骨骨折,经法 医鉴定为损伤程度为重伤。后在亳州市人民医院重症病房抢救了 21 天才捡回一条小生命。然而一个健康活泼的孩子却被撞成了终生残废。
据悉,案发后肇事司机杨 志山并没有停车对张明明施救,而是加快车速由西向东逃离案发现场。“我和村民拨打 110 报警,并协助警方拦截肇事司机杨 志山和他驾驶的车辆,但最终却没有拦住他。后来,案子由亳州市交警三大队处理,具体负责承办此案的民 警叫孙建。”
而实际上,亳州市交警三大队也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杨 志山,并对杨 志山实施网上通缉,但杨 志山并未被抓获。直到 2008 年沙土派出所得知逃犯杨 志山在家便在农历大年初一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并交与市交警三大队。
张四化说当时听说犯罪嫌疑人被抓到了还以为自己为儿子伸冤的机会来了,但结果却让张四化大失所望。“万万没想到,杨 志山从被抓到被释放仅仅用了 10 天,亳州市交警三大队给的答复是证据不足必须放人。就这样,一起重大恶性 交通肇事逃逸案 件在亳州市交警三大队承办民 警孙建手中草草了解啦,直到如今( 2012 年 12 月)也没有下文。”
张四化对亳州市交警三大队给的说法很是疑惑,“证据不足,必须放人很滑稽,我们想问,何为证据?光 天 化 日之下,在众多目击证人指认的情况下,撞伤人后逃逸算不算证据?车后保险杠散落在案发现场,算不算证据?目击者记下的车牌号码、法 医的鉴定、多家派出所上路协助拦截的行动、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父亲杨立民委托中间人到我家与我们进行私了协商的行为,又做如何解释?”
记者近日就此事致电亳州市交警三大队办案民 警叫孙建,孙建表示关于张明明的案子有专案组,并且一直没放弃追查肇事司机。“当时把杨 志山刑事拘留后因为证据不足才变更强制措施的,放不放杨 志山不是由我一个人说了算,我只是一名具体的办案人员,都要请示领导。”他说。
而张四化却认为办案人是在说谎,他说,为了寻求法律的公正,几年来,我们全家人不停地奔走,求了多个机关部门,欲为我儿子张明明讨回公道,可是各部门之间互相推诿,甚至在前任市委书记亲自过问的情况下,仍然没有结果。时至今日,犯罪嫌疑人仍逍遥法外。
数位北京法学人士指出,张明明被撞一案如果有目击证人和相关佐证能够证明将张明明撞伤的确系杨 志山,公 安机关应认真排查而不是一昧以证据不足为由对受害者家属予以搪塞。“如果被撞的是亳州市某位领导家里的孩子,交警队也如会 5 年没有下文吗?”
截至发稿,《安徽亳州:11岁儿童5年前被撞重伤 肇事者逍遥法外》一文已被各大搜索引擎收录若干,有网友谴责亳州市交警部门,亦有网友对张明明的遭遇表示同情。“多简单的案子,肇事司机还到张明明家里去说和,亳州市交警队这样的案子都搞不定?”一位网友质疑道。(撰文 金益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