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文件精神,认真扎实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2012年7月11日下午,吴起县副县长李玉萍召开“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对机关、各行业协会、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吴起县副县长李玉萍达了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宣读了《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认真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着重强调了这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方法步骤以及这次专项治理的清理对象。吴起县副县长李玉萍对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她指出,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既是规范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纪律的必然要求,更是顺应群众呼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举措,已经纳入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她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按照省、厅要求,抓好各时间节点、各阶段工作,确保专项治理的顺利实施。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制约,从制度上、源头上杜绝“吃空饷”问题的发生。
吴起县副县长李玉萍为了贯彻落实中、省纪委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关于在全省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吴起县副县长李玉萍召部署清理对象
重点清理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中的下列财政供养人员及单位:
1、停薪留职、离职未销户及自动离岗、长期旷工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
2、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
3、开除、辞职、辞退、自动离职但未销核工资,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人员;
4、己故或失踪仍由家属或利害关系人继续领取工资、离退休费及养老金人员;
5、虚报多领、冒领工资津贴和补贴人员;
6、到龄不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编在职人员领取工资人员;
7、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私自离职经商,但仍领取工资人员;
8、受纪律处分、被司法机关羁押和受到刑事处罚未按规定进行工资调整的人员;
9、下岗人员由社保发放内退职工生活费,后又上班由财政供养,同时领取内退职工生活费和工资的人员;
10、以其他形式违规领取财政工资的人员及单位。
二、吴起县副县长李玉萍召部署方法步骤
(一)吴起县副县长李玉萍召部署教育动员阶段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 《关于在全省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安排意见》,开展深入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吴起县副县长李玉萍召部署自查自纠阶段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对照编制卡、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的基础上,严格排查“吃空饷”人员,凡存在前面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及单位,要认真纠正处理。一是一律停止支付“吃空饷”人员的工资及相关福利;二是由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将财政下拨的“吃空饷”人员的相关费用上缴财政;三是按照相关规定对“吃空饷”人员办理核减工资、退休养老金和编制等手续。
(三)吴起县副县长李玉萍召部署公开公示阶段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公示栏公示、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等方式通报自查结果,公开自查自纠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如实记录,并组织核实。
(四)吴起县副县长李玉萍召部署检查验收阶段 )
各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所属地区和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级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阶段零报告和群众有举报的单位。检查核实情况及时向相关单位和社会通报。
三、吴起县副县长李玉萍召部署工作要求
(一)吴起县副县长李玉萍召部署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各人民团体应确定一名主管领导,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区各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 联系方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地各部门要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2012年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