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从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等三种形式的设立来解析。包括设立条件、设立主体、出资制度、设立流程入手。 《公司法》对于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设立条件没有太多限制,主要是对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规定了设立条件,诸如《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中国私募基金发展三大路径北京慧源金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在设立主体上,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需要注意的是投资者不能超过200人的法律限定,其中有限责任公司不得超过50人,并且单个投资者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关于投资者人数跟《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人数是一致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股东人数上限为50人,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上限为200人。 关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按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按照上述《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备案条件,公司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依照此规定,创业投资企业的实收资本至少不低于3000万元,但是注册资本却语焉不详。北京慧源金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在设立流程上,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立公司制PE需要按照《公司法》登记程序履行有关工商登记手续,然后向各地发改委履行有关备案手续。如果涉及外资的,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之前还需要履行有关外资商务局或商务部的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