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河曲侵占征地款如何分配给父女,在没有广州河曲侵占征地款的时候家庭生活本应其乐融融,但在这个离异家庭中,却演绎着另类剧情。本该属于女儿的那份土地征用补偿款,父亲却霸占着不放。不得已,女儿拿起了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权益,与父亲对簿公堂。日前,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女儿状告父亲霸占其土地征用补偿款的案子。
苏某和马某本是夫妻关系,婚后生了一个女儿马某某。在马某某出生几年后,马家承包了村里的1亩多水田。后来,苏某和马某离婚了,离婚时两人约定女儿马某某由母亲苏某抚养。近几年,随着政府的开发建设,上述由马家承包的水田被征用,于是马某个人领走了这笔原属于家庭共有的土地征用补偿款。苏某得知后,认为这笔补偿款是她和马某以及马某某共同所有,就向村委会提出异议。村委会后来补给了苏某其应得的款项,但是女儿马某某的补偿款却迟迟得不到解决。马某某就多次向父亲马某讨要自己应得的补偿款,但父亲却霸占着迟迟不还。无奈之下,马某某和母亲苏某决定将马某告上法庭。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原告马某某、被告马某一家原先所承包的水田,其经营权为原被告及苏某共同享有,是共同共有的财产。共同财产在未分割情况下所取得的补偿款,应当属原被告及苏某的共同财产,被告应当分给原告相应的份额。最后,法院作出判决,限被告马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马某某应得的土地征用补偿款。
司法机关在此也提醒一些离异夫妻,虽然夫妻双方离婚,女儿随其母亲生活,但当时未分割的家庭共有财产,女儿和妻子还是有份的。广州河曲侵占征地款如何分配给父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