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最近被发现的《异乡记》实在是没有什么意思,总共只有三万字,也搞成了一本书,写的还是那一段人皆共知的“胡张恋”:抗战结束了,胡兰成跑了,张爱 玲去浙南的乡下去找他。这半本书,写的就是张爱玲当年找胡兰成时的一点见闻。因为没有结尾,看的也不知所云。不过张爱玲的文字还是一如既往地好,对于一些 事物的描写,仿佛有着“神觉”似的,比如这一段对于乡下杀猪的描写,在我看来,是所有写杀猪的最传神的:
…… 忽然,它大叫起来——有人去拉它的后腿。叫着叫着,越发多两个人去拉了。它一直用同样的声调继续嘶鸣,比马嘶鸣难听一点,而更没有表情,永远是平平的。它 被掀翻在木架上,一个人握住它的前腿后腿,另一个人俯身去拿刀。有一只篮子,装着尖刀和各种器矍。篮子编完了还剩下尺来长一条篾片,并没有截去,翘得高高 的,像人家画的兰花叶子,长长的一撇,天然姿媚。屠夫的一只旱烟管,也插在篮子柄的旁边。尖刀戳入猪的咽喉,它的叫声也并没有改变,只是一声声地叫下去。 直到最后,它短短地咕噜了一声,像是老年人的叹息,表示班人是无理可喻的。从此沉默了。
已经死了,嘴里还冒着水蒸气的白烟。天气实在冷。
这是杀猪,在此之后,是褪毛了,张爱玲同样也写的好:
家 里的一个女佣挑了两桶滚水出来,倾在个大木桶里。猪坐了进去,人把它的头极力捺入水中,那颗头再度出现的时候,毛发蓬松像个洗澡的小孩子。替它挖耳杂。这 想必也是它生平的第一次的经验。然后用一把两头向里卷的大剃刀,在它身上成团地刮下毛来。屠夫把猪蹄的指甲一剔就剔掉了。雪白的腿腕,红红的攒娶的脚心, 很像从前女人的小脚。从猪蹄上吹气,把整个的一个猪吹得臌胀起来,使拔毛要容易得多。屠夫把嘴去衔着猪脚之前,也略微顿了一顿,可见他虽然习惯于这一切, 也还是照样起反感的。
……猪毛有些地方不易刮去,先由女佣从灶上提了水来,就用那冲茶的粉紫洋磁水壶,壶嘴紧挨在猪身上,往上面浇。混身都剃光了,单剩下头顶心与脑后的一摊黑 毛最后剃。一个雪白滚壮的猪扑翻在桶边上,这时候真有点像个人,但是最可憎可怕的是后来,完全去了毛的猪脸,整个地露出来,竟是笑嘻嘻的,小眼睛眯成一 线,极度地愉快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