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的贺女士1996年在昌邑区投资经营了一家法律服务所,并聘请了昌邑区公证处的退休主任王忠孝为该所的负责人。
贺女士的前夫裴昌力是一名律师,两人2000末年离了婚,裴昌力十年前就到北京定居了。2009年贺女士法律服务所名下的一套门市房要拆迁,因拆迁补偿价格贺女士和黑马拆迁公司经理顾大杰发生了争执,顾大杰马上勾结法律服务所的主管部门,昌邑区司法局局长王春和佐吉祥(顾大杰朋友)找到贺女士,佐吉祥威胁贺女士说:“你的房子是98年180万的债权法院判决给你的,现在拆迁补偿就给你180万,你要是敢嫌少,昌邑司法局就把你的房子给充公。这是昌邑区的重点项目,不能因为你的一套房子开不了工”。司法局的无理要求被贺女士严词拒绝了。
王春等人见恐吓不行,马上又勾结昌邑区公安分局民警张维国等人,假冒司法厅检查工作,在法律服务所承包人那里,将贺女士经营期间的银行往来账目等材料骗走了。他们发现1999年3月29日吉林市圣鑫公司有一笔50万零152元存入了法律服务所的账户,两个月后法律服务所有一笔50万元转入了裴昌力农行的个人账户。他们认为制造假案的机会来了,马上找到了圣鑫公司的法人李文华,指使其诬告裴昌力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了圣鑫公司的50万元注册资本金。李文华现有外债5千多万,两个儿子都吸毒。事实是:圣鑫公司的50万元注册资本金,是李文华为了注册公司向裴昌力借用的,公司注册后通过贺女士法律服务所的账户还给裴昌力的。
李文华在向裴昌力借用该笔50万元注册资金前后的一年内,共分五次向裴昌力和贺女士借了105万元,至今都未偿还。张维国等人在为制造假案收集证据时,找到了贺女士法律服务所2006年就丢失并已经作废了的房证,张维国不但没有把作废的房证还给贺女士,却把房证给了李文华。他们计划把裴昌力诬告判刑后,用作废的房证诈骗贺女士的拆迁补偿款。
2012年5月24日张维国等人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将裴昌力在北京逮捕,经昌邑区检察院审查认为裴昌力根本就没有犯罪,未予批捕。但张维国等人却贼心不死,他们马上又勾结龙潭区检察院,让龙潭区检察院将裴昌力跨区批捕了(裴昌力户籍在昌邑区)。裴昌力被批捕后家属很快就向龙潭检察院提交了多份证明其无罪的原始书证。此诬告案去年8月份就已经告破了,检察院也在8月末把案子撤了。但龙潭检察院为了给张维国等人制造新假案争取时间,仍将裴昌力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里,并准备以不属于其管辖为由,企图将案件再次移送回昌邑,被昌邑检察院拒绝了,他们阴谋才未得逞。
龙潭检察院办案人李文艳等人为了帮助张维国、佐吉祥、李文华用贺女士作废房证诈骗贺女士拆迁补偿款,在明知裴昌力是无罪的情况下,却于2012年10月26日再次以职务侵占罪重新立了案,并于今年1月14日将其起诉到了龙潭区法院。在裴昌力被起诉的第六天,李文华和佐吉祥等人就勾结吉林市房管局权属科科长王怀愧,让李文华用其手中法律服务所早已作废的房证,以更改房屋面积需要重新办理房证为由,让房管局下达了一份行政决定书,将贺女士手中合法有效的房证给作废了。他们勾结王怀愧在行政决定书上,将法律服务所的负责人写成了裴昌力(负责人是王忠孝),他们就是想利用裴昌力被关押在看守所期间,诈骗贺女士拆迁补偿款。王春、佐吉祥、张维国、李文艳、王怀愧等人贪赃枉法,制造假案,债权人被债务人诬告坐牢,天理难容!此案必将引爆吉林市司法系统***窝案,请网友拭目以待吧!
此诬告案3月26日在龙潭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诬告人李文华和为她做伪证的人一个都未敢出庭,只有龙潭检察院两个公诉人出庭了。在法庭上裴昌力和其代理律师邵红薇配合默契,对答如流,公诉人李文艳被两人质问得哑口无言,十分尴尬。裴昌力的儿子当庭向严法官递交了股东会议决议、股金转让协议等书证原件。请网友继续关注此诬告案的审判结果,我们坚信龙潭法院一定会秉公审判,赵作海式的悲剧绝不会在裴昌力身上重演的!
如果有律师和媒体朋友愿意伸出援手,请给贺女士我发短信,手机号码:13894723870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