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小河子大桥被曝偷工减料 层层转包(转)
来源: 廉政观察网
2013年4月29日, 又一座大桥坍塌了.......山东淄博大桥突然坍塌,三车坠落,一人死亡。
本为百年大计的大桥,频频倒塌,网友们给这些倒塌的桥梁起了个娇滴滴的昵称——“桥脆脆”。
桥梁倒塌看似是质量问题,其深层次的***问题值得人们思考。近年来,为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的***问题,由中纪委牵头,多部委参与,成立了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对于工程建设领域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重拳之下,却依然难以警醒贪腐的官员,动辄千万直至数十亿的工程项目,驱使着那些意志薄弱的官员,前腐后继。
河北省唐山市京唐港至曹妃甸公路(滨海大道)小河子大桥一桥桩的钢筋笼,竟然被人为割去,此事被施工的民工举报后,作为监管部门的唐山市交通局却甘当鸵鸟,置若罔闻,据说这与被举报者的姐夫是该局领导有着莫大的关系。
桥桩没有钢筋笼
举报人杨彦忠,河北省沧州人,于2009年参与小河子大桥工程建设的灌注桩工作。
2013年4月8日,记者随同举报人杨彦忠驱车来到京唐港高速公路的尽头,驶出高速后,在标牌“海河路0.6km”处,见到了小河子大桥,桥面上已经陆续有汽车通过,映入眼帘的蓝色标牌上标注着“小河子大桥,全长780米”。
大桥一标段的桥墩上可清楚看到多处空洞修补的痕迹,并且还有明显的箱梁开裂迹象。杨彦忠讲,一标段11排最南面桥桩的钢筋笼被割断6米,八标段的盘条和螺纹钢被偷运走20余吨……
据官方资料,滨海大道项目(海港开发区至曹妃甸段)是唐山市“四点一带”经济开发战略的重点工程,全长42.123公里,按城市主干道I级标准设计,城区段为双向四车道,其余为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全线共有大桥9座、中桥4座、小桥2座、涵洞42道,概算总投资45.18亿元。工程于 2009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2010年11月28日实现主体通车,而小河子大桥正是该项目的一部分。
“在滨海大道一标段施工过程中,许会(唐山市交通局副局长张务民的妻弟)将第11排最南面桥桩下钢筋笼割掉6米左右,当晚用挖掘机将钢筋笼拍扁,偷着运走。”杨彦忠说。“唐山地处地震带上,这根桥桩下面又有6米没有钢筋。这样的桥我是不敢走,说不定哪天就塌了。”
一标段和八标段的偷工减料不过是整个大桥施工过程的一个缩影,其他标段也好不到哪里去。
施工过程中出现如此严重的偷工减料行为,工程质量的监理单位是如何监管的?又是如何通过验收通车的?
工程层层转包
唐山市京唐港至曹妃甸公路(滨海大道)小河子大桥工程的发包单位为唐山市交通局,总承包单位为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
“我所带的劳务队分包的工程主要是灌注桩环节,是从许会那里承包 过来的。”杨彦忠说,许会是用唐山大成路桥有限公司的资质从唐山公路总公司分包 过来的工程。
据杨彦忠反映,2009年8月,经李宗本介绍,他与许会见面协商承包问题,最后口头达成协议,分包工程中一标段的灌注桩工程,干完活付款。当月下旬,杨彦忠就带着4台钻机和30多人陆续来到施工现场,从烈日酷暑到数九严寒,不分昼夜的施工,终于在12月底前完成施工任务。
在施工期间,杨一直要求签订合同,但许会一直推脱,直至施工结束也没签订合同。
没有正式签订合同,也没有提前给一分钱,为何一个个劳务队却依旧干活?杨彦忠说,“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隶属于唐山交通局,他姐夫张务民就是该局的副局长,分管工程,也是这条路的总指挥,而他的工程就是他姐夫给他拿下来的。工程款还不是他姐夫一句话就能解决的,我们当然放心。”
像杨彦忠这样为许会干活的工程队不止一个。
许会可以在任意标段分包到工程。不仅在一标段,且在二标段、七标段和八标段上也分包有工程。一标段上,许会分包整个大桥,不仅包括地下部分,也包括地上部分;二标段和七、八标段上分包桥桩。一共八个标段地工程,许会至少在四个标段分包到工程。
对于一个没有资质,没有资金,不懂技术,没有施工能力的人,如何能分包到这些工程?
“后台局长”比资质管用
许会是唐山钢厂设备处的工人,他本身不但不具备相应资质,也不具备施工的条件,而是将工程分包下来,再转包给别人。
虽然没有证据证明,唐山市交通局副局长张务民为其分包工程提供方便,但许会的姐姐许浩是张务民的妻子却是事实。
4月9日,记者在唐山市交通局的党委成员职权目录上,确实看到了张务民的名字,上面写有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务民负责高速公路管理、收费公路管理、公路路政管理、交通建设质量监督工作。分管唐港高速管理处、承唐高速公路管理处、路政处、交通建设质量监督处。”
民工们举报的偷工减料问题,正是张务民副局长分管。
参与该项工程的工人张新华(化名)说:“张务民来工地检查过工作,50多岁,身体发福,唐山当地口音。他来检查的时候,大家都得把帽子(安全帽)戴好了,衣服扣扣好,站直了迎接着,要不还扣钱呢!”
显然,许会承包工程,张务民是知道的,作为这项工程的总指挥,本应回避,但张不但没有回避,反而堂而皇之地去视察自己妻弟的工地,这恐怕也是许会胆敢胡作非为,偷工减料的原因之一。
工钱能拖则拖,能赖就赖
“2009年12月底,我们灌注桩工程完成并通过监理单位验收,却一直未结工资款。”杨彦忠满脸无助地说,“三年时间里,许会不接电话,不见面,导致工资款和设备款被一拖再拖。他一会儿说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还没给他结算,没有拿到工程款,一会儿说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断桩的质量问题,处理断桩、送礼、资质等花销,无法核算。”
2012年12月,杨彦忠等人经多方打听,终于在唐钢发电厂内堵到了许会,他才答应于2013年1月4日给予解决。1月4日唐钢发电厂的一个宿舍,许会拿出一张一标段的工程量单,工程量单上标注工程款金额873240元,但同时在应扣款中明确标注“借资质管理费按2%收取:873240×2%=17464 元……招待费120000元……,同时还标明各个桥桩的修复费用,按照这份工程量单,民工们不仅拿不到工资款,还要倒补给许会几十万元。
当月,民工们再次聚到一起讨薪,许会见躲不过去,答应先给支付27万元,但前提条件是要民工们写下“工程款已全部结清,无任何债权债务”的收条,放弃追讨余下100多万元劳务款的权利。
“要了三年的工资款,一分都没见到。马上要过年了,有的家里孩子要上学,有的家里老人要住院,民工们说先签了吧!我就只好签了款,拿到27万元,都分给民工们了。”杨彦忠回忆着那些艰辛的日子,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与杨彦忠一样遭遇的劳务队还有崔立泉所带的劳务队,他和杨彦忠所从事的工种一样,也一样没有拿到工资款。另外,赵民所带的钢筋队,也是只结了一半的工资款,便再拿不到一分钱了。
作为分包工程的许会却有多处房产,多辆汽车,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
举报在沉默中埋没
4月9日,记者到唐山市交通运输局采访时,该局宣传处办公室一个20多岁姓李的工作人员拒绝了采访,答应将采访提纲转交给杨荣博局长,截止发稿之时,也无回复。
同日,在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办公室一名姓李的工作人员记录了记者所要采访的问题。
4月12日,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韩主任致电记者,声称工程质量没有问题,并称是举报人恶意诽谤。当记者提出希望他提供书面材料,以证明工程质量没有问题时,他以材料太多,无法传送为由拒绝了记者的要求。
如此严重的质量问题,难道真的非得安全事故发生后再来调查吗?非要亡羊补牢吗?对工程质量的漠视,就是对人民生命财产的不负责任,负责工程建设的唐山市交通局及其有关领导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结束语:***不除,隐患难治。此事假如不是副局长的妻弟拖欠农民工工资,大桥的质量隐患将像“定时炸 弹”一样深深的埋在桥桩之下,直到惨祸发生,或许人们才能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