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的尹女士1996年在昌邑区投资成立了一家法律服务所,并聘请了区公证处的退休主任王忠孝为该所负责人。2009年法律服务所名下一套门市房要拆迁,因拆迁公司给出的补偿价过低,尹女士和黑马拆迁公司经理顾大杰发生了争执,顾大杰很快就勾结法律服务所的主管部门昌邑区司法局局长王春,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佐吉祥(顾大杰朋友),指使多人对尹女士和其已经离婚13年的前夫裴昌力开始了长达三年的诬告。
裴昌力是一名律师,十年前就去北京定居了。
2011年7月,王春谎称司法厅检查工作,在法律服务所承包人那里将尹女士经营期间的往来账目等材料骗走了,他们发现1999年3月29日吉林市圣鑫公司有一笔50万零152元打进了法律服务所的账户,5月24日法律服务所有50万转入了裴昌力的个人账户。王春等人认为制造假案的机会终于来了,他们很快就勾结昌邑公安分局的张维国等人,找到圣鑫公司的法人李文华,他们指使李文华诬告裴昌力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了圣鑫公司的50万注册资本金,因其一直在外地躲债,13年后才发现为由(公司已注销多年)到昌邑分局报了案,2012年5月24日,张维国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将裴昌力在北京抓捕了,现已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一年多了。
李文华现有外债五千多万,两个儿子都吸毒。事实是:圣鑫公司的50万注册资本金是李文华为了注册公司验资向裴昌力借用的,其中20万零152元是裴昌力从尹女士定期存折直接转入圣鑫公司账户上的,另外30万是裴昌力亲自用现金存入圣鑫账户的。李文华在向裴昌力借用该笔注册资金后的一年内,又分五次向裴昌力借了105万,至今都未偿还。
张维国等人在为制造假案搜集伪证时,找到了一本法律服务所2006年就丢失并已经作废的房证,张维国在明知房证是尹女士的并已经作废了,他不但没有把房证还给尹女士,却把房证给了李文华,他们计划用作废房证诈骗尹女士拆迁补偿款。
裴昌力被逮捕后经昌邑区检察院审查认为证据链有问题,未予批捕。裴昌力于6月7日晚10点钟办理了取保候审。但张维国等人却贼心不死,他们马上又勾结龙潭区检察院将案件转到了龙潭,6月8日下午1点,张维国等人将裴昌力带到了龙潭分局,3点多龙潭检察院批捕科的三个人就去了龙潭分局,在连卷都没看的情况下于4点多就下达了逮捕通知,将裴昌力批捕了。
裴昌力被批捕后,家属很快就找到了多份证明其无罪的证据,此诬告案去年八月份就已经告破了,八月三十日龙潭分局也已经撤案了。但龙潭检查院等人为了帮助拆迁公司绑架裴昌力做人质,逼迫尹女士接受拆迁公司的低补偿,撤案后仍将裴昌力关押在看守所里,并于去年的10月26日撤掉了4份尹女士向龙潭分局办案民警提供的4份证明裴昌力无罪的原始书证,再次以涉嫌职务侵占罪立了案,并于今年的1月16日将其起诉到了吉林市龙潭区法院。
因为他们知道,裴昌力和尹女士有一个共同的儿子和尹女士在一起生活,裴昌力的儿子是不会忍心看着自己父亲坐牢的。在裴昌力被非法关押的一年里,裴昌力的儿子因压力太大,曾几次要自杀,尹女士也被折磨的精神有些不正常了。
这种绑架人质的拆迁方式,是吉林市在拆迁中,拆迁公司惯用的手段,很多拆迁户都深受其害。一些执法部门徇私枉法,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裴昌力被诬告案已于3月26日上午9点40分在吉林市龙潭区法院开庭了,在开庭前有人指使他人企图骗走家属手中所有证据原件销毁,还有人通知家属开庭时间改到中午12点30分了,企图阻止家属出庭举证,还有人让家属准备30万给某部门赞助。以上所述均有录音为证。
诬告人李文华和为她做伪证的8个人都未出庭,只有龙潭法院的两个公诉人出庭了。公诉人李文艳宣读了8个证人的证言,每个人的证言都是:好像、可能、听别人说的、没有一个人敢证明是亲身经历的。在法庭上裴昌力和代理律师配合默契,对答如流,李文艳被质问的哑口无言,她提供的所有证据全部被驳倒,李文艳未做任何辩解。裴昌力的儿子当庭向闫法官提交了股东会决议、股金转让协议等四份书证原件。尹女士强烈要求闫法官在收到证据原件时,在复印件上签字,被闫法官拒绝了。公诉人对裴昌力和律师的陈述及提供的书证均未做任何质疑。
5月30日上午9点,尹女士给吉林市龙潭区法院的闫法官打电话,询问裴昌力案的审理结果,闫法官说:“还在和院领导研究,没有结果。”
从1月16日起诉的,一个月的审理期限,龙潭区法院已经拖了4个半月了,裴昌力已经捎出遗书要自杀。在龙潭区法院对裴昌力超期关押期间,李文华勾结吉林市房管局权属科长王怀愧、吉林市中级法院执行庭,让中级法院下达了一份协助转移通知书,并让李文华用尹女士作废的房证补办了新房证,把尹女士手中合法有效的房证给作废了。
他们把裴昌力伪造成法律服务所负责人(负责人是王忠孝已经去世了),准备利用裴昌力被关押期间诈骗尹女士拆迁补偿款。他们的阴谋被尹女士发现后,尹女士到相关部门举报了。但他们仍贼心不死,又策划了一起虚假诉讼,利用裴昌力关押在看守所期间,伪造证据,在尹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让中级法院把尹女士的房子非法查封了。
4月22日上午尹女士接到一个自称是吉林市中级法院的人的电话,打电话的人对尹女士说:你的房证已经作废了,现在你的房子已经是98年法院判决给你以前的状态了,房子是李文华文华公司的了,李文华欠别人的钱被起诉了,现在要把你的房子执行给别人了.(该房产是1997年李文华的文华公司向尹女士的公司借款180万,因其无力偿还,1998年经中级法院判决所得。)你要想证明房子是你的,就带着证明材料,来中级法院找我。尹女士问其姓名及工作部门,对方说:你别问了,到中级法院楼下给我打电话就行了。
尹女士到中级法院后给其打电话,对方让尹女士到五楼,尹女士到五楼后发现是法警办公室,有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把尹女士领到了一个房间,给尹女士取了个笔录,让尹女士签字。并让尹女士将房产证明拆材料和法院判决书等原件给他留下,被尹女士拒绝了。
有人想骗走尹女士手中法院判决书等材料原件,然后勾结房管局销毁尹女士的房产档案,诈骗尹女士的拆迁补偿款。
想骗取尹女士房产材料的人是吉林市中级法院民事二庭的郭某。尹女士已经报案了。
为了诈骗尹女士的房产,吉林市昌邑区司法局和公安局策划假案,龙潭区检察院和龙潭区法院将裴昌力关押在看守所里做人质,吉林市中级法院和房管局勾结李文华联手诈骗拆迁补偿款。
债权人竟能被债务人诬告坐了牢,天理不容!此假案必将引爆吉林市政法系统***窝案。这样的假案至今都不能昭雪,吉林“赵作海"蒙冤坐牢一年多了,公平正义在吉林岂不是句笑谈?吉林司法让中国司法界为之蒙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