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同根生,却自己人打自己人,真能耐!
前段时间活跃于各大论坛的长虹手机“血书销售军令状”帖子,想必大家有记忆,被炒得沸沸扬扬,最后还衍生出一个“血书销售军令状”事件。天知道是什么人在某知名论坛上发了一个帖子,帖子内容大致如下:民族品牌长虹手机于2012年推出新款智能手机——金长虹动力王。金长虹动力王智能手机配置3000毫安的超大电池,待机1006小时,解决了目前智能手机待机时间短的毛病,因此长虹通讯销售部全体将士立下“血书销售军令状”,设定2012年金长虹智能手机完成销量500万台,销售额突破100亿人民币的业绩。如若不能完成任务,就必须接受“军令状”中定下的三条惊世骇俗的惩罚措施。
此图为原帖截图
这个帖子一出,引来网民们的纷纷关注,有说东的,有道西的,各种声音一齐涌现在网络里,结果没出多久,就有新闻报道了这件事情,原来这是假的,根本就没有过军令状的事情,长虹手机也没有这样的部门叫做移动通讯销售部。那为什么会造成这个所谓的军令状呢?
原来,长虹手机2012年着实推出了一款新型智能手机,在发布会上也表态其功能中还有云安全系统和3000毫安的电池可超常待机42天,后续便定下目标年度销售额突破100亿人民币和售出500万台的手机。无奈事情却被无聊人士曲解恶化,用“有图有真相”的强大武器将其恶搞了一番,指出长虹为500万台的业绩定下军令状的事情。
这便是传说中的“血书销售军令状”事件,被辟谣后,才知道这是别人利用长虹的某些事实贯穿起来,从而编造了一个军令状的事情。依我看来,这必是他人恶意的作为。长虹新出的这款手机,一定是有碍于其他品牌手机的发行。而此事件当是别人为达到某种目的故意捏造的“事实”。这样的事实是谁捏造的呢?我想猜一下,国外品牌?不可能,因为他们已经在智能手机上很成熟了,没有必要做出这样的事情来攻击别人。当是国内其他的品牌手机,同样是为了从国外智能手机中抢占属于自己的市场份额。
中国自己的品牌从国外的品牌中抢占属于自己的份额,没有错!但是,同是自己的品牌,却还要攻击同胞品牌,打自己人!这样的做法,是不是有点不应该?!国外品牌是强大,也很有优势,但不能因为很难战胜国外品牌就来消灭自己的同胞品牌。这样的话,真正的受益者到底是谁呢?!
想说的是,不要自己人打自己人,这样的行径不是能耐!还想说,即使要打,也要是有水平的方式,那样的恶搞,绝对是属于低劣行径的范畴。